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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4月12日 星期六

追星

都說,追星這玩意很瘋狂。

我說,要看你怎樣介定「追星」這個字。跑活動啊、接機啊、探班都是該列入追星活動吧。那追車、跟機、在同一酒店下榻也是追星行動之一吧。

前者我實在不覺得有多瘋狂,反正都只是呆站吧,逛街也是站啊。這樣花的錢可能還比逛街還少。(因為都沒時間吃飯,車錢也能省一截。)

後者才是真正的瘋狂。只是我覺得你也實在怪不得人。男生大把大把鈔票倒在女生身上,也不曾見誰正氣澶然地教訓著說:「真真瘋狂!」也統共是追,怎麼追星要被說成矮一截?

又總是說,是陌生人啊,怎麼值得這樣為他他他他?

先搞清楚,人都是自私的動物,總不會為個陌生人這樣白白奉獻。追到跟機跟酒店的地步,就不是為「陌生人」做的事了。這些歌迷都是有把握會有回報才努力付出吧。大眾不知道的只是歌迷所得的回報。

尋常歌迷,明星會記得名字嗎?尋常歌迷,明星會知道生日然後乖乖送上祝賀嗎?尋常歌迷,明星會握住手連說「辛苦了、辛苦了」嗎?尋常歌迷,明星會為緊握著手讓她取暖嗎?又會為尋常歌迷冒雨召計程車、偷劇組便當和雨傘、送上暖包小糖果嗎?

這些我都沒經歷過,卻只是覺得換上誰都會覺得心頭一暖吧。

要是你也會覺得感動,請別再以指責的目光和言語去批判。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價值觀,請勿硬把自己的加諸別人身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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