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若要在高聳的堅牆與以卵擊石的雞蛋之間作選擇,我永遠會選擇站在雞蛋那一邊。」
﹣﹣村上春樹於耶路撒冷文學獎。
最近關於反高鐵示威的話題吵得鬧哄哄。看著眾多的報導與文字,有點難以有條理地整理好自己的思緒和想說的話。然後今天,忽然想起了村上春樹在耶路撒冷文學獎的演講詞。
「我們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是一顆雞蛋。我們都是獨一無二,裝在脆弱容器理的靈魂。對我來說是如此,對諸位來說也是一樣。我們每個人也或多或少,必須面對一堵高牆。這高牆的名字叫做體制。體制本該保護我們,但有時它卻自作主張,開始殘殺我們,甚至讓我們冷血、有效,系統化的殘殺別人。」想說的,就是這麼一回事。當體制無法保護我們的時候,只可以自己保護自己,以及珍惜的一切。然而有很多的人,仍然以這開始殘殺他人的「體制」為由,判了這些覺醒的人死刑。一口咬定是被煽動、不理性、暴力。其實,當憤怒超過了可以承受的程度,作出一定程度的反擊,不是正常的事嗎?我無法理解,如何將手無寸鐵的示威者視為暴徒。
假如說擲鐵馬,那也許是過份了。但一萬人當中,有幾多人會以這樣的行為作為爭取手段呢?t難就單憑幾個人的行為,就可以一竹篙打沉一船人?甚麼叫做暴徒?甚麼程度的暴力才是過份的暴力?在抗爭運動當中,一定程度的「暴力」是必然會出現的。譬如拉扯、以身體碰撞衝擊鐵馬。但是,將鐵馬背後的警察和示威者放在對立面的,並不是兩者本身,而是體制。必須明白,當示威者以自己的身體去衝撞鐵馬,首先受傷的必然是示威者本身。把之視為對警察的不滿其實不正確,不如說,是對警方所保護的「體制」的不滿,是對不公義的一種赤裸表態及反抗。
在責備示威者不和平不理性之前,不如先弄清楚他們這些行動背後的目的。是真的「不理性」嗎?也許就是因為太理性了,明白到所謂的「和平抗爭」,最終結果不過是被當權者當作無關重要的噪音無視,因而才採用這種直接如同咆吼的方式去表達。
有些人總急不及待地斥責這些行為是犯法的、是不可取的。然而違犯了法律與不可取,是否就能簡單地畫上等號?假如要爭取的公義,必須要採用具一定程度的激烈手法才有希望爭取到呢?有時候,把「法律」放在最高點去審視一切,只會侷限了我們對事情的認知和觀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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