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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6月14日 星期一

進入倒數回去的日子了。一個人生活久了,開始忘記如何與最親密的人朝夕相對。習慣了在這裡的生活模式和細節,回去以後大概又要一段時間磨合。(火星人小姐還記不記得我們說要搬出來住的約定呢?我最近很認真的在研究這可能性。)

然後,發現自己真的愈來愈沒有大志了。只希望,能夠養活自己和家人,就好。小時候會想賺很多很多的錢。(OK,也不是很多啦,但會想買車買樓囉。但這位小姐是永遠不可能駕車的,買甚麼車先?!)但很多人都看死我,覺得我對物質要求很高,不可能那麼容易滿足。其實,也是真的。從小太幸褔,被寵壞了。有時被罵,食米唔知米貴。

其實我也可以很省的。在這裡平常的日子,不計租金,每個月花400歐元左右。(這裡的物價是香港兩倍啊)說實話,在香港我的使用都不只。基本上每個月賺多少就花多少,多出來的就去旅行。那時候真的,想的就是能這樣無憂米的日子,不多了。少一日就是少一日。追星一樣,那兩年不玩就沒得玩了。難道真的畢業以後還請假去簽名會去台灣追嗎?

媽媽有時說我這人,對未來沒有計劃,「洗腳唔抹腳」。只有我自己知道不是。玩也是玩得有分寸的。像在旅行時,捨得吃捨得買,玩得開心就好。回到芬蘭以後,天天吃最最便宜的意粉,魚和肉也少買。當然不會跟家裡說。之前一起來的香港朋友,聽到我說要省錢,說了一句:「我覺得你不行。」本來想反駁,轉念一想,就閉嘴。想,難道我連盒橙汁都買不下手的時候,會跟你說半句?

不了解我的人,總是覺得我只是說說,覺得我沒有恆心。不是的,我下定了決心要做的,很少會半途而廢。只是何必要說服別人相信呢,不過是我自己的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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